壹、天津戶籍限購政策
1.在天津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含未婚、離異)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非天津戶籍購房及限購政策
1.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濱海新區除外)。
2.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購房的,支持新市民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在本市就業的新市民和高校畢業生,憑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證明,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
3.濱海新區仍執行原政策購買多套(不限購)。
天津限貸政策:
1.天津市無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已結清購房貸款且在本市無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按首套房貸政策執行。
二、在天津市擁有1套住房或在本市無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貸信貸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3.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國家統壹信貸政策底線基礎上協商確定。
四。2017年4月1日起,暫停發放貸款期限超過25年(不含25年)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