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提交貸款資料
2、承辦網點錄取(3個工作日)
3、承辦網點審批(3個工作日)
4、中心資格審批(3個工作日)
5、簽署借款合同(資格審批通過2個工作日後)
6、借款合同經放款銀行蓋章(3個工作日)
7、辦理過戶、抵押
8、領取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申請人遞交放款資料
9、承辦網點上報放款資料,錄入系統並審批(3個工作日)
10、中心放款審批(3個工作日)
11、放款(1個工作日)
備註:
①承辦網點錄入、承辦網點上報放款資料,這兩項均需職工提交的相關資料真實、完整、齊全後才能進行操作。
②由銀行代收件的組合貸款,銀行需在收齊資料後3個工作日內將資料交給承辦網點及時錄入。
③辦理過戶、抵押,及領取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時限以不動產登記中心的辦理時限為準。
④中心審批的環節***3項,包括:中心資格審批、中心放款審批、放款,***計7個工作日。(如遇年度結息、年終結算等特殊原因,放款時間可能需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