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1.住房公積金已按規定足額繳存,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經批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批準文件;
4.購房首付款的自籌資金金額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款的30%(二次貸款不低於40%);
5.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以具有還款能力的個人作為擔保人;
6、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1,商業用房貸款
(1)申請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保證人的居民身份證;
(3)合法有效的購買手續;
(4)首付款憑證或購房發票;
(5)發包人出具的保函等材料。
2.二手房貸款
(1)申請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保證人的居民身份證;
(3)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4)契稅完稅證明、房地產評估報告等材料。
3、住房貸款(包括建造、翻建、大修)
(1)申請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保證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新建或者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大修自住房的,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和有關部門出具的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