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提取通常3個工作日內到賬;
2. 審核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後,匯款至個人賬戶;
3. 提現後第4個工作日,可查詢款項是否到賬;
4. 未到賬時,可進行電話咨詢。
公積金的使用規定:
1、購房提取:符合條件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租房提取:職工在繳存地沒有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租金;
3、還貸提取:職工用於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還款;
4、離退休提取:職工離退休時,可以壹次性提取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5、異地轉移:職工跨地區就業的,可以申請將公積金余額轉移到新的繳存地;
6、終止繳存提取:職工因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不再在本市繳存公積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
綜上所述,蘇州公積金提取後通常在3個工作日內到賬,提取申請審核通過後會匯款至個人賬戶,且在提現後的第4個工作日可以查詢是否到賬,若有問題還可通過電話進行咨詢。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