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明)、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積金賬號。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結婚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婚或離異人員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原件。(有效期為1個月)
4.首付款收款憑證及有效收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5.二手房買賣合同原件。
6.最後壹個家庭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第二次是帶房東。除上述材料外,您還需要以下材料。
1.房地產評估報稱,如果1990(含)竣工年度之前的二手房貸款金額超過總房價的30%,如果1990竣工年度之後的二手房貸款金額超過總房價的50%,則需要由經辦機構認可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2.用人單位需提供與下壹家貸款銀行同壹家商業銀行支持的存款存折或借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註意:多拿幾份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