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成都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高新區南園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5年;成都高新區西園、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等1區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25年;四川省甘孜、阿壩、涼山(西昌除外)最低首付比例為40%;省內其他地區最低首付比例為50%。
3.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其中,成都高新區(西園、南園)、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無論是否
省內其他地區對擁有2套及以上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4.對於房地產市場發生較大變化的市州和地區,市州市場利率定價自律聯席會議可以配合市政府的房地產調控措施,向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提出調整地方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建議。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的,受托機構應當是依法設立並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受委托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應當明確委托期限、委托權限以及委托人和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