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樂”農民住房貸款是指四川省農村信用社為改善農民居住條件發放的貸款。申請“安居樂”農民住房貸款的農戶應具有良好的信用、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建房用地的相關審批手續和不低於50%的自有資金。
四川省農村信用社住房貸款具體貸款額度根據投資總額、自籌資金和農戶還款能力確定。既可用於發放擔保貸款,也可用於發放信用貸款,其中優秀信用用戶信用貸款最高不超過65438+萬元,良好信用用戶信用貸款最高不超過5萬元,壹般信用用戶信用貸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最長貸款期限為5年。
貸款特征
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貸款方式靈活,還款方式多樣,手續簡單,貸款周期長。
適用範圍
符合農村信用社貸款準入條件的農戶。
業務流程
(1)申請並提供以下信息
(1)貸款申請書和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2)擔保貸款需要提供相關擔保資料;
(3)證明貸款用途的材料,如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4)房屋投資估算及自籌資金證明;
(5)還款能力證明;
⑥貸款證明;
⑦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材料。
(2)調查、審查和批準
農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操作規程》或《四川省農村信用社個人貸款基本操作規程》進行調查、審批。
(3)簽訂合同
農村信用社與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合同。擔保貸款還需要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辦理相關擔保手續。
(四)開戶
農民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個人存款賬戶。
(5)提款貸款
農村信用社在辦理完相關貸款手續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的存款賬戶,壹次性或分期使用貸款。
(6)按期還款
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