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信貸
銀行信貸,不僅包括商業銀行,還包括政策性銀行和信用社,當然是合法的主流民間融資方式。但是,壹方面,中國銀行業對外資和民營並沒有完全放開;另壹方面,國有銀行改革仍在進行中,中小企業貸款難是普遍現象。
2.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主要是指企業在貿易過程中的賒購行為形成的應付賬款。包括封閉管理下直接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應收賬款轉讓(保理)、國際貿易融資等。企業對應付賬款的占用不是無償的,其成本表現為不同時期支付的商品價格差異和延期支付的違約金。因此,貿易融資與銀行信貸壹樣需要占用成本。
從表面上看,應付賬款是壹種伴隨經營活動的被動資金占用,而不是主動融資行為。事實上,在商品經濟日益發達的今天,應付賬款早已是企業壹種積極的融資行為,也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壹。正是因為中國的中小企業很難借到錢,貿易融資對他們有著特殊的意義。所謂的“三角債”是貿易融資正常流通失效的直接結果。當壹些企業難以通過其他渠道籌集資金或融資成本過高時,他們可能會向與其有業務關系甚至沒有業務關系的其他企業借款,偽裝成貿易融資,以規避法律限制。
3.私人借貸
目前,民間借貸在中國還沒有完全合法的地位,但與此同時,地下民間借貸已經具有相當的規模。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實中,許多中小企業不得不選擇民間借貸的方式進行融資。然而,合法性問題不僅增加了民間借貸的風險,也增加了其交易成本和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