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3月25日上海市政府發布《關於進壹步完善上海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10月2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監局聯合發布《關於促進穩定, 上海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進壹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於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通知》。 結合歷年調控政策,現將上海市購房貸款政策通知如下:
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本市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上海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網簽之日起63個月內累計60個月)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企業購買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需要3年及以上時間。交易對象為個人的,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
同時,為進壹步規範交易行為,將新建壹手商品住房限購審查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