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住房貸款如何界定
1、房產局執行個人購房標準,財政部房產新政規定,對2008年11月1日及以後簽訂購房合同,並首次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稅稅率暫統壹調整到1%。這壹契稅優惠規定的三個前提條件之壹,便是享受優惠的商品房必須為業主的第壹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產局和財政局給出了答案。
2、查詢首次購房信息,以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為查詢依據。受理個人首次購房信息查詢時,需審核查詢人身份證明、商品房預(現)售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本人不能親自查詢時,受托人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3、以購房人為單位,基於購房產權信息系統的界定標準,規定在產權登記信息庫中,無產權登記記載的,或者有產權登記,但是產權來源是自建、繼承、贈與、房改、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的,都屬於首次購房,房產局產權市場處將給予出具《首次購房證明》。標準還規定,查詢個人購房信息的地域,只限於出具《首次購房證明》機構所登記的區域範圍。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