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鄭州市房管局《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規定的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身份證明;
2.規定的首付款已經支付,首付款+貸款金額=總房款,房款尚未支付;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連續、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最近4個月以上未繳納;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大額債務。
擴展數據: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將提高。根據鄭州市房管局《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規定如下: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國家調整利率時,當年不調整利率,從次年1開始執行最新利率。如果已簽訂貸款合同且未放款,則在放款時直接執行最新利率。
家庭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為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支付給特殊行業員工的貸款利率也根據合同規定的規則進行調整。
鄭州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