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企業收到的不明款項,可以在其他應付款下設置二級科目——暫收款。如果是公司,則由公司核算,如果是個人,則由個人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項:其他應付款
2.款項被索回或知道來源後,其他應付賬款將被抵銷,相關科目將由貸方記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
信用:XXX
例如,3和2中的債權人:當確認銷售款項來自某公司時,貸記應收賬款;如果確認是個人往來款項,則記入其他應收款;諸如此類。
附:1中的其他應付款也可以改為其他應收款,對出借人的意義相同。
綜上所述:如果收到壹筆未知的款項,可以將其記入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
擴展數據: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款、暫收款或退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支付相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采用售後回購轉入的資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的差額,在售後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按合同約定回購貨物時,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進行核算。本科目為負債科目,出借人登記各種應付款和暫收款,借款人登記各種應付款和暫收款用於償還或核銷。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的應付現金余額和暫收款。本科目應按應付款項和暫收款的類別設置明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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