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義:
(1)滿足有效信貸需求是“實貸實付”的根本目的。滿足有效信貸需求是信貸風險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2)按進度發放貸款是“實貸實付”的基本要求。
在貸款發放過程中,要求根據項目進度和借款人項目資金運用情況按比例發放貸款,及時慎重地調整貸款發放的節奏和數量。從風險管理的角度,在借款人自有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的情況下,貸款資金全額發放的風險非常大,違反信貸管理的最基本準則。
(3)受托支付是“實貸實付”的重要手段。
(4)貸放分控是“實貸實付”的內部治理機制。
(5)協議承諾是“實貸實付”的外部執行依據。"實貸實付”要求貸款人事先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約定貸款發放條件、支付方式、接受監督以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協議承諾是廓清借款人與貸款人權利義務邊界和法律糾紛的重要依據,也是督促貸款人配合實施“實貸實付”的法律保證。
引入實貸實付的貸款資金支付方式,有利於將信貸資金引入實體經濟,使銀行加強貸款使用的精細化管理,有效管控信用風險和法律風險。實貸實付作為信貸新規的核心要求,有其嚴密科學的理論體系和實踐操作要求,其內涵和外延遠遠超出受托支付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