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沈府2009143號文件精神,凡符合條件的註冊居民在創業園創業,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個人可申請3000-65438+萬人民幣政府全額貼息貸款。
2.租房補貼;每戶每月最高租金補貼第壹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
3.社會保險補貼;按照市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當年企業繳納的最低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500元/月左右。
4.稅費補貼;每戶每年最高補助8000元。
5.首次創業補貼;給每戶壹次性補助4000元。
6.創造就業獎勵;按照每個崗位1000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獎勵。
擴展數據:
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照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扣除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達20%。政策執行期為10月2017 1日至2019 12月31日。2019,12,31,未享受滿三年者,可繼續享受至三年期滿。
審批程序:
1.申請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優惠政策的下崗失業人員,持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及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到鄭州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填寫《鄭州市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優惠政策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
2、審核後,填寫《鄭州市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優惠政策審批匯總表》,對符合條件的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加蓋“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優惠政策審批”章;
百度百科-再就業優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