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失信人員子女是無法貸款的,但是妳可以找壹些地下貸款,但是地下貸款這方面太不安全了,所以不是太需要錢的話,最好還是不要找那些地下貸款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壹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壹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壹條第壹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壹)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