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變更原因需要登錄學生在線服務進行修改。如果不能在網上修改,需要聯系學校老師或者當地教育局修改。具體操作如下:
1.學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到當地縣級資助中心提交變更申請;
2.等待相關工作人員核實新共同借款人身份,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的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雙方可以重新簽訂助學貸款合同。
需要註意的是,新共同借款人要求,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那麽他們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高校新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學生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負責還款。
貸款對象: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專科院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告為準,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備案有效)。
貸款額度:國家助學貸款上限提高到本科生和預科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為1000和12000(1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當年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助學貸款還款方式靈活,可以提前還款,也可以利息隨本金壹並還清,還可以分期還款(年、季、月)。具體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約定,並在合同中載明。提前歸還貸款本息的,提前歸還部分的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應按規定計收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