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期限不超過借款人畢業後六年,貸款限額原則上不超過每生每學年6000元。每名學生的具體貸款額度由學校根據學校貸款總額,根據學費、住宿費和生活標準以及學生的困難程度確定。
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就讀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申請大學生貸款,學校應當協助學生完成。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 * *同壹借款人,* * *雙方都負有還款責任。
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應提供以下資料:本人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復印件或學生證及復印件;家庭經濟困難的說明;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借款學生要註意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只能用於解決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