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貸款的學生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經審核合格後填寫《國家開發銀行* *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返回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審核蓋章,提交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也可在國家開發銀行網站(HTTP//www)下載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壹式兩份)。CDB網. CN),並提前到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辦理審核蓋章手續,減少往返次數。
2、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生貸款的現場申請,經審批後,確認並蓋章申請表。
3、縣(區)學生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和* * *與借款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4.借款學生持借款合同,在省級農村信用社指定網點開立個人賬戶進行資金結算。
5.借款學生持借款合同(含回執)向高校申報,辦理高校確認手續,並將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家長方式提交縣(區)學生資助中心。確認後,由開發銀行省級分行通知縣(區)學生資助中心和省農村信用社將貸款資金匯入高校指定賬戶,並支付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
6.借款學生將收據或發票復印件及時郵寄回縣(區)學生資助中心。
需要準備的材料
1,大學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有效學生證原件。
3.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或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