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處理材料
未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的,由業主提取自己的公積金:居民身份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契稅完稅函、納稅申報表(或契證)、自己的公積金聯名卡。
不動產登記證辦完之後,業主提取自己的公積金:居民身份證、產權證、契稅繳款書和納稅申報表(或契證)、自己的公積金聯名卡。
提取公積金,業主配偶除上述要求外,還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搬運條件
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
單位欠繳公積金不得超過3個月(含3個月)。
三。搬運的地點和時間
地點:和平區撫順路64號,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大廳。
每周壹至周五8: 30-17: 00(註:12: 00-13: 00),只辦理公積金提取和公積金貸款咨詢受理業務;15: 20後暫停辦理個人公積金賬戶內資金提前還貸業務)
四、辦理流程
步驟1:編號
第二步:申請
第三步:處理材料
動詞 (verb的縮寫)處理費用和時間
手續費:免費。
處理時間:1個工作日。
第六,溫馨提示
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的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該房屋的總購房款。
自住住房(贈與、繼承、分割、合並、交換等。)以非住房交易方式取得住房所有權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產權人或* * *產權人為非省公積金繳存人的,提供1年公積金明細賬頁。
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為提取公積金的,需提供結婚證或同壹賬戶戶口簿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
由代理經辦人提取的,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可在沈陽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辦理。
上述信息來源
遼寧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沈陽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