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結算資金實施全額資金監管和部分資金監管兩種方式。全額資金監管的情形有:1、壹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的;2、通過監管受托銀行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貸款支付房價款的;3、房地產中介機構居間或代理的;4、委托第三方代為辦理的。部分資金監管的情形有:1、買方為賣方代償原有貸款,且余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的,可將扣除償還原有貸款後的房價款予以監管。買賣雙方需提供他項權利註銷證明,且註銷證明應在買賣雙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前30日內;2、買賣雙方屬於房屋置換的,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可將房價款差額部分予以監管。
買賣雙方為直系親屬關系的,可選擇申請免除資金監管,申請免除監管的,買賣雙方需要簽署自願放棄資金監管聲明,自行承擔交易過程中發生的資金及權屬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