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包裝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提交的資料屬實,不構成欺詐。
2.如果“包裝公司”通過偽造虛假材料包裝個人獲得銀行貸款,則構成貸款詐騙罪,負刑事責任。
此外,個人明知或者故意委托“包裝公司”通過偽造虛假材料騙取貸款的,也構成貸款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