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組合是銀行在有限貸款總額的約束下,將款項貸給兩個以上債務人,以分散信用風險的方法。由於行業特征和商業周期等宏觀因素,以及企業間商業活動關聯性等微觀因素的影響,使得貸款組合中的違約依賴表現為周期相關性和風險蔓延性。違約依賴性越高,貸款組合的潛在風險損失越大。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符合某銀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銀行向同壹借款申請人同時發放的,用於購買同壹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個人住房貸款,是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組合的總稱。
就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同時使用,壹般是在個人貸款超過當地規定的公積金貸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如購買高檔住宅,須貸款50萬元,而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公積金最多貸款40萬元。這樣的話,剩余的10萬元將使用商業貸款,同時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積金貸款的利息。
組合貸款,是住房資金管理部門運用政策性住房資金、商業銀行利用信貸資金向同壹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是政策性貸款和商業性貸款組合的總稱。當個人通過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可以向受委托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經辦銀行申請組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