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關於支持吸引青年人才來包就業創業的若幹措施》瞄準高校畢業生和技能實用型人才等重點群體,實施安居、創業、聚引、培育、優服五大計劃***16條具體措施。對來包頭就業創業的博士、碩士給予最高3萬元人才獎勵。對創業的青年人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可享受房租減免和免費創業孵化服務,可申請最高50萬元創業貸款支持,創辦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600萬元創業貸款支持。對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可申請享受5000元至2萬元壹次性創業補貼。設立青年人才引進貢獻獎,對各旗縣區及企業吸納增加青年人才就業創業貢獻突出的,給予5萬至100萬元獎勵;定期開展“十大創業英才”“百名創新創業先鋒”等系列評選表彰活動,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