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團撥款
全國布局的集團型開發商,壹般負責為集團提供資源、人才、整體規劃的綜合支撐平臺。各地區項目公司內部管理模式為自負盈虧。當項目公司通過招標、拍賣、拍賣或收購獲得土地時,本集團將以借款的形式解決問題。
2.合作開發
這種方式壹般適合有實力或品牌力的新開發商與小開發商或當地有好資源的地方合作。壹方面新開發商可以導入品牌,另壹方面也可以解決新開發商前期的拿地資金問題。
3、短期拆遷或過橋資金
短期拆遷或過橋壹般指民間短期貸款。目前市場上很多機構,如擔保公司、小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都有短期拆橋業務。
4.產權籌資
股權合夥人可以是信托、資管、金控平臺,可以運營這類項目。
5.非金融機構貸款
目前房地產金融監管政策更多的是針對金融機構,所以非金融機構對房地產的投資和融資還有很大的空間。
6、總承包商墊資
在市場上,壹些總承包單位(施工企業)為了提前獲得建設項目,會與開發商合作,提前提供征地款。第二,收購土地融資
1.M&A銀行貸款;2.信托M&A貸款;3.私募股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