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按已還貸款規定的還本付息。
1.發放貸款時:借-本金貸款:吸收存款。
2.分期確認利息收入時:借記:應收利息貸款:利息收入。
3.實際收到利息存入同壹銀行時:借:存同業借款:應收利息4:收回本金時:借:存貸:貸-本金。
第二,銀行放款時,借:貸款-本金,貸:吸收存款。“吸收存款”不是責任主體嗎?
其實放貸也是存入銀行的存款賬戶,貸款不是企業轉出的。這就是金融理論中衍生存款的來源。
三、銀行放款時,借:貸款-本金,貸:吸收存款“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是壹個責任主體。當銀行向客戶發放貸款時,貸款仍然存在於銀行,但所有權已經屬於客戶。對於銀行來說,它吸收了客戶的存款,所以對於銀行來說,它是債務的增加。
第四,銀行放款時,借:貸款-本金,貸:吸收存款。“吸收存款”不是責任主體嗎?
放貸實際上是存在銀行的存款賬戶裏的,也是銀行存款的增加,除非企業轉貸。這就是金融理論中衍生存款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