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公務員如果住房公積金是在深圳繳納的,到潮州買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但只限於提取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公務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單位審核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產權***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房屋產權***有人身份證、房屋***有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資料來源:/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4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