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積金購房的條件如下:
1,買房自住;
2.公積金繳納年限符合當地政策;
3.有在當地購房的資格;
4.所在地要求的其他條件,如戶籍。
買房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購房合同;
2.購買發票;
3.房產證;
4、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需加蓋公司公章;
5.身份證;
6.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