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金秋助學幫扶對象主要是國家助學體系暫時未覆蓋的貧困職工和貧困農民工子女,或已覆蓋但需要進壹步幫扶的貧困職工和貧困農民工子女。
(2)陽光就業行動主要幫助農民工家庭貧困職工和高校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家庭不得建立檔案參加學生資助:
1,擁有2套及以上房屋(住宅);
2.擁有商業店鋪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
3.兒童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留學;
4.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經登記擁有機動車(摩托車除外)、船舶、工程機械和大型農業機械;
5.本人或家庭成員具有正常勞動能力,失業後壹年內拒絕工會等部門安排的技能培訓或就業推薦3次(含)以上的。
擴展數據:
金秋援助的申請程序:
1.困難職工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單位工會入戶核查,並在本單位職工集中居住場所公示7天後報市職工服務中心。
2、市職工服務中心要對基層工會上報的幫扶對象進行再次核對,並在網絡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秋季援助申請材料:
符合子女教育條件的困難職工(含農民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1.高壹新生和大學新生應填寫《工會學生金秋資助申請審批表》,並按照《金秋資助提交材料清單》提供材料。
2.本校往屆生填寫《工會金秋助學回國人員申請審批表》,按照《金秋助學申請提交材料清單》提供材料。
儋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