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的流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學校機構對貸款進行初審,並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貸款額度和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貸款,受理學生的貸款申請。
經辦銀行對貸款進行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與學生簽訂貸款合同且貸款申請獲得批準後,學校將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貸款學生花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學生填寫、簽署貸款合同和借條,並提交給經辦銀行。
對於發放貸款,經辦銀行將在與借款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及回單後20個工作日內,統壹將第壹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