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媒體了解,《通知》主要從四個方面提出要求。壹是嚴防經營性貸款和消費性貸款違規進入樓市。嚴禁發放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貸款資金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和消費貸款,嚴格審查個人經營性貸款和消費貸款的真實性,加強貸後資金管理。
二是嚴厲打擊房地產企業違法行為。重點整治囤積居奇或變相囤積房源、變相漲價、以附加條件(如捆綁車位)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等違法行為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行為,實施精準打擊,查處壹起,切實凈化市場環境。
三是嚴厲打擊房地產中介違法行為。中介機構不得接受和發布掛牌價格明顯高於合理成交價的房屋信息。對發布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哄擡房價、編造傳播房價上漲虛假言論等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采取約談、公開通報、暫停網簽、列入行業失信“黑名單”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嚴格規範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各網絡平臺賬號、網絡群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進壹步規範信息發布行為,加強發布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引導性,為紹興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有關部門將嚴肅查處以個別交易案例和局部區域價格波動炒作市場行情,制造虛假熱銷,助推投機炒房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有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