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凡按照上海市對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相關規定實施加裝電梯的,加裝電梯項目正式施工後,產權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按順序申請提取業主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親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加裝電梯中個人所需支付的建設資金。
提取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業主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直系血親,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中個人所需支付的建設資金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提取條件:
(壹)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已正式施工;
(二)申請人為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同借款人的,應當符合當前貸款無逾期的條件。
辦理材料:
(壹)申請人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1、本人辦理的:
提取申請人身份證件;提取申請人非業主本人時,還應當提供業主的身份證件以及關系證明材料;
2、委托辦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
1、首次提取的提供以下材料:
(1)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2)業主簽訂的加裝電梯(費用分攤)協議。
2、續提的提供以下材料:
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三)申請人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壹類賬戶借記卡)
政策原文: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