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助學貸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有其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3)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無違法違規行為;
(四)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學費和基本生活費的經濟困難學生,生活節儉,勤儉節約,不浪費金錢,無不良嗜好;
(5)品德優良,勤奮努力,成績優異;
6 .誠實守信;能嚴格執行貸款協議,無不良信用行為;
(7)符合助學貸款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濟困難學生在下列情況下可優先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孤兒、烈屬子女、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單親、低保戶、病殘父母等。
(2)學習成績優異或為學校做出突出貢獻者;
(3)其他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