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的有關要求,現將我行存貨變動利率貸款價格基準轉換情況公告如下:
首先,轉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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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稱“庫存可變利率貸款”是指截至2020年6月65438+10月0日我公司已發放的合同和未發放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且已處於最終價格周期的庫存可變利率貸款無法轉換。
二、轉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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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與存貨可變利率貸款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存貨可變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轉換規則如下:
1.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可以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紅利為負),紅利價值也可以轉換為合同剩余期限的固定利率。
2.定價標準只能轉換壹次,轉換後不能再次轉換。
3.轉換時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水平與原合同最新執行利率水平保持不變。
(1)客戶可以選擇轉換為LPR,積分值必須等於原始合同的最新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2月公布的LPR之間的差值。從轉換時間到第壹個重新定價日(不含),執行利率水平必須等於原始合同的最新執行利率水平。此後,各利率應自初始重新定價日起重新定價。
(2)客戶也可以將其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必須等於原合同的最新執行利率水平,並且該利率水平必須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保持固定。
4.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其他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具體轉換條款由客戶與銀行根據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