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產證辦理流程:
1.辦理房產證的人在房管局填寫申請表;
2.辦理房產證的人員向房屋登記部門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申請表等必要材料;
3.房管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辦理並頒發房產證。
二、搬遷房屋應按下列程序辦房產證:
1.拆遷戶需持搬遷協議、結算票據、發票、房產證原件到財政局繳納契稅或開具契稅減免證明;
2.去房地產交易中心檔案室開註銷證明;
3.產權人持(夫妻)身份證明、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攜帶以下材料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房產窗口繳納* * *維基金,辦理準生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登記事項的不同,提供權屬證書、房地產界址和面積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