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市場消息顯示,“上海從今日起申請貸款額度,以銷售合同價、交易中心核實價、銀行評估價中較低者作為申請貸款的房屋價格標準。”
上海房地產交易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回應:暫時沒有收到相關文件。
所謂買賣合同價,是指房屋過戶前,房地產在網上的網簽合同。網簽合同的定價由買賣雙方約定。交易中心的核定價格主要由房地產交易中心自動評估,繳納的稅費以核定價格為準。銀行的評估價格是貸款合同簽訂後,銀行找其信任的評估公司對交易房產的資產價值進行評估。
比如壹套房子的合同價格是1000萬元,但是交易中心核實或者銀行評估的價格是800萬元,那麽貸款只能以800萬元以下為基礎。“等於變相提高首付。”上海某券商人士表示。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陸文熙指出,銷售合同價格、交易中心核實價格、銀行評估價格中的較低者作為貸款標準,有利於控制二手房市場的溫度,進壹步擠壓投資者的空間,同時也有助於銀行規避樓市波動、抵押物價值縮水的風險。
今年下半年以來,上海多次出臺樓市新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7月9日,上海市房管局召開會議,規範上海二手房上市管理。會議要求,7月9日起,上海要在已上市房源核查的基礎上,加大價格信息核查力度。上海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將根據真實的市場價格對每套房源進行核實,未通過價格核實的房源不得向社會發布。
當日,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強化市場監管,進壹步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房管局、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住房贈與管理的通知》號。
根據新規,自2021年7月24日起,以贈與方式轉讓房屋的,在執行住房限購政策中,自轉移登記之日起5年內,該房屋仍記入贈與人擁有的房屋數量;受贈人應符合國家和上海市住房限購政策。
校對:張
相關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