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買房的條件如下:
1、購房用於自住;
2、繳納公積金的年限符合所在地的政策;
3、具有所在地的購房資格;
4、所在地要求的其它應當滿足的條件,比如戶口等。
買房提取公積金需帶以下資料:
1、購房合同;
2、購房發票;
3、房產證;
4、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5、身份證;
6、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