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商轉公貸款最高額度。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商轉公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同申請人壹並申請,且***同申請人符合《商轉公貸款規定》第四、五條要求的,單套住房的商轉公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2)不高於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余額。
(3)每月還貸額(即月供。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有***同申請人且***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申請人和***同申請人繳存基數之和。
(4)不高於按貸款可貸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該貸款額度以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購房合同價作為該住房總價,按照國家規定的首付款比例確定貸款可貸比例後計算得出。
(5)申請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為抵押物擔保的,可貸額度不高於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申請人按照《商轉公貸款規定》以權利憑證質押擔保的,可貸額度不高於權利憑證價值的90%。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當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年且連續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計算的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要求。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本市房地產市場及風險控制等情況,必要時可決定對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開展價值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