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銀監會今日出臺“認貸不認房”新政,對首套房貸已結清的家庭,貸款購買二套房時享受首套房優惠政策。
通知要求,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城鎮化發展規劃,向符合政策條件的非本地居民發放住房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優先滿足居民家庭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貸需求。
業內人士認為,首套房認定標準放寬,綜合來看,名下無房但有貸款記錄的購房者以及“賣壹換壹”的改善住房人群將會享受首套購房優惠,首套房認定進行調整後,將導致首付由六成變成三成,貸款利率執行首套房標準,相當於購房門檻降低壹半,或將促使此前因政策誤傷的剛需重回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