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貸款流程
首先:借款人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申請資料壹般包括: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銀行指定的格式),資信證明(學歷證明、房產證等)等等。
其次:商業銀行確定借款人所攜帶的資料齊全,並且符合要求,受理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對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再次:商業銀行根據自主建立的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貸款條件,決定是否提供貸款。
然後:商業銀行審批合格後,由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最後: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按期還本付息。
商業銀行貸款
最初使用“商業銀行”這個概念,是因為這類銀行在發展初期,只承做“商業”短期放貸業務。放款期限壹般不超過壹年,放款對象壹般為商人和進出口貿易商。人們將這種主要吸收短期存款,發放短期商業貸款為基本業務的銀行,稱為商業銀行。我國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
人。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