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21月平均工資核定。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高於職工所在設區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得低於職工所在設區的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1.2022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2317元;
2.最低月繳存基數為市轄區(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1900元;
3.9個縣(沂南縣、蒙陰、費縣、沂水、莒南、平邑、蘭陵、郯城、臨沭)月繳存基數最低為1.700元。
第二,實施時間
2022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上下限執行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各繳存單位應在2022年6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後、7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前調整繳存基數。即2022年7月住房公積金匯出時,按調整後的繳存基數計算月繳存額。
》 》註意事項:
1.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繳存基數上限的,以上限額22317元作為繳存基數;低於區(縣)繳存基數下限的,繳存基數為區(縣)下限;還有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為繳存基數。
2.單位在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時,應當及時將調整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維護職工依法享有相關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