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貸款時前12個月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已在本市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將異地住房公積金余額轉入在我市開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轉換期間未出現欠繳或停繳現象的,原繳存時間和本市繳存時間可合並計算。
持“金鷺人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從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軍隊轉業幹部、軍隊轉業士官、從文教衛系統引進的高級專業人才、留學人員、來閩創業的臺灣省青年、臺灣省特聘專家(專業人才)、持“金鷺人才卡”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或取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的人才,在我市繳費。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將服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壹次性轉入其在“廈門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賬戶”下設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且本人未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未申請過公積金貸款(包括公共企業貸款、商業企業對公共企業貸款和異地貸款)。視同繳存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視為已按月連續足額繳存:(1)12人月貸款前因單位繳存或銀行入賬,且單位統籌公積金已足額繳存;(2)因工作調動,貸款前已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
2.個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請貸款前兩年,個人貸款最長逾期時間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期(含),不包括因借款人以外原因造成的逾期。
3.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4.無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無兩套及以上住房。
5.符合首付比例的首付款已經支付。
6、組合貸款應符合本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