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王先生向銀行申請了30萬元的貸款,並同意在65,438+00年後償還。銀行想借錢給他,但擔心王先生不還,於是要求王先生以自己的房子抵押作為擔保。萬壹王先生將來無法還錢,銀行有權拍賣房子。不過,在抵押期間,王粲先生正常入住,不會對日常生活產生任何影響。
銀行:債權人/抵押權人
王先生:債務人/抵押人/房屋所有人
抵押房屋的抵押特征:
抵押權人不需要實際占有和控制抵押房屋,只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即可。也就是說,當賣方出售房屋時,即使他實際居住在房屋中,房屋也可能已經抵押給第三方。
雙方可以自由約定房屋抵押的期限、所擔保債權的具體數額、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時間、條件和方式等。總之,雙方對房屋抵押有充分的自由約定空間。
抵押人仍對抵押房屋享有充分的權利,如:可以占有和使用房屋、出租房屋牟利等。
債務人可以抵押自己的房屋或他人的房屋,同壹房屋可以多次抵押。
房屋抵押後,房屋所有權人如欲將房屋轉讓、贈予他人,需征得抵押權人同意,否則處分無效,除非房屋受讓人願意代為清償抵押人債務,且房屋抵押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為清償債務;相反,如果房屋抵押貸款人想將其抵押轉讓給其他人,他們只需要通知抵押人,而不需要他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