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喪假時,員工必須提交請假條、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戶口本或親屬關系證明等相關文件,以確認直系親屬死亡。如果不能提供這些證明,擅自曠工將被視為曠工。雇主通常會根據員工直系親屬的死亡情況給予壹到三天的喪假。對於需要去外地辦理喪事的員工,企業也要根據距離給予休假。
喪假的法律規定:
1.定義:喪假是勞動者因直系親屬死亡而休假的權利;
2.期限: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1至3天的喪假;
3.直系親屬的範圍:通常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
4.證明材料:勞動者需提供親屬死亡證明等相關文件證明休假的合理性;
5.工資福利待遇:喪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申請喪假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否則將視為曠工。用人單位通常根據情況給予壹至三天的喪假,並根據距離適當給予旅行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壹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