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職業和收入證明;
3.商品房買賣合同;
4.首付證明;
5.公積金中心的公積金繳納證明;
6.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流程是:
1.借款人向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請,自我介紹,領取材料。
2.準備完整的書面材料,提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核,包括核實貸款申請表、購房行為是否合法、核實貸款金額和期限、確定貸款擔保方式等。需要評估的貸款應由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3.初審通過後,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出具調查通知書,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查,並指導借款人填寫相關借款合同。考察的內容包括:核實收益有保證的人,保證人是否有保證資格。
4.受委托銀行通過銀行調查後,將調查意見提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審批。
5.審批通過後,由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出具委托貸款通知書。銀行通知借款人辦理貸款手續。
6.借款合同生效後,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將資金劃入委托貸款資金賬戶,再由受委托銀行劃款。
開發者賬戶。
7.借款人應按規定的方式按時歸還貸款。
8.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借款合同及相關擔保解除,相關文件返還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