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壹)落實高層次人才優惠政策。持有三都澳英才卡的寧德市高層次人才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二)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收入認定。取消“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未達12%的,工資基數應按12%折後計算”的規定。(三)調整離婚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離婚,須結清該筆貸款後,非主貸人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方面,(壹)放寬償還購房貸款提取條件。已自行提前還款的,可憑距申請提取日12個月內的貸款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憑證申請提取公積金。(二)簡化離職提取辦理要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取消簽訂離職提取承諾書。已辦理離職提取的繳存職工兩年內不得以同壹理由再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三)防範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與非配偶、非父母、非子女***同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持有該房屋產權滿半年,已辦理住房貸款的除外。
三、放寬樓盤備案申請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將《辦法》第四條第五項“開發企業同意按擬發放公積金貸款總額的5%繳存擔保保證金” 修改為“在借款人房產預抵押登記期間,開發企業同意作為階段性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