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的概念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流程
1、提供貸款的銀行受理借款人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核材料後將信息錄入公積金貸款管理系統,並在壹個工作日完成網上審查和反饋結果。
2、經審核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人,提供貸款的銀行會辦理簽約及相關借款手續,交售房單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公積金中心收到辦妥抵押的相關貸款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核驗及貸款資金劃轉工作。
4、承辦銀行收到公積金中心劃撥的貸款資金後,1-2個工作日上賬並劃撥至借款合同指定的賬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