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抵押登記能否正常進行。所建房屋的產權有多種,如公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回遷房、限價房、兩限房等。有的可以抵押,有的不能,看產權。
預售商品房抵押土地使用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土地使用權已全部付清,並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依法預售的商品房,開發建設資金投入達到項目建設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確定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
1.已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依法預售的商品房,開發建設資金投入達到項目建設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確定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預告登記具有將來保全和排他性的效力。買方在簽訂預購合同時的期望是沒有房產所有權的負擔。開發商預售在建房地產後,對該房地產的處分權受預告登記的排他效力限制,不得將預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因此,開發商將預售房屋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其抵押行為只有在取得商品房預購人同意後,才具有物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