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四、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所以,LZ如果,將第壹套貸款結清的房產出售,在銀行貸款記錄中有首套房貸記錄。二套房雖是全額付清,但未出售,所以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二套房。故再買房是算三套房的。
但如果,LZ是將全額付清的二套房出售,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沒有二套房,那在購房是可以按二套房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