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裏之前有貸款,可以再貸款買房,前提是前面所欠貸款按時償還,房貸有多種,以最常見的按揭貸款為例。按揭買房的辦理條件:(1)借款人所需條件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及外籍亦可);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2)需要提供的資料: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壹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2、購房協議書正本;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3)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上一篇:認房又認貸是哪壹年開始的下一篇:如何向銀行申請貸款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