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擔保貸款
如果借款人的親屬或其他第三方在申請貸款時與貸款機構簽訂了共同還款責任合同,貸款機構將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在借款人長期欠款的情況下承擔共同還款責任並償還剩余債務。
2.沒有任何第三方作為擔保。
在沒有任何第三方作為擔保的情況下,借款人選擇抵押貸款方式,因此如果逾期時間達到半年左右,貸款機構壹般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訴訟,拍賣所得將用於優先清償債務。當然,如果失蹤人的家庭代為償還貸款,那麽在貸款全部還清後,其家庭成員可以辦理房屋抵押註銷登記手續,然後保留房屋。
3.無擔保貸款
如果借款人最初選擇了無擔保貸款,沒有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連帶責任,則無需償還貸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納稅和清償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如果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將自願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網貸借款人死亡怎麽辦?壹般來說,親屬或繼承人償還的貸款金額僅限於財產繼承。繼承人未能清償借款的,繼承人不承擔法律責任。